時代越來越開放,也讓人越來越無奈。
如果有人列一份“我們不敢”的清單,“生孩子”鐵定榜上有名。
為什麼?因為我們即使生得起,也可能養不起!
一般來說,我們做一件事情之前,
總是要先搞清楚為什麼去做這件事情,
合算不合算,然後才能安心地去做。
比如說考大學,
我知道以後可以藉此混碗飯吃,所以我願意去幹。
又比如說找個男朋友,我知道因此會有人請看電影,
當出氣筒,所以我也願意去做。
獨獨養孩子這件事,我反覆思量,卻沒找到一個比較像樣的理由。
通常,我判斷一件事情是好是壞所用的方法是收益支出比較法。
如果收益較高而代價不大,我就認為是好事,反之則是壞事。
如果收支相抵接近於零則是不好不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事。
先看看有一個孩子可能帶來的收益:
首先,大概要算有些樂趣。
比如在孩子很小的時候有類似養寵物的樂趣。
(按:那幹嘛不直接養隻狗呢?)
在孩子半大不小的時候有做老師的樂趣。
(按:無好為人師的毛病的人無此樂趣!)
在孩子長大時有做朋友的樂趣。
(按:兩代人愛好不同,這種樂趣很值得懷疑)
在自己老的時候有被探訪和有人陪伴的樂趣。
(按:那時候這傢伙有沒有時間也很讓人擔心)。
總之,可能有的樂趣不是很大。
其次,大概有些經濟收益。
比如辛吉斯16歲就奪得澳網公開賽冠軍,年收入數百萬美元,
她老媽肯定沾光不少,
考慮到這種情況出現的概率極小,一般可以忽略不計。
還是拿自己的情況來說比較有現實意義,
我爹地媽咪把我養大到20歲,
按當前物價水平來計算,幾十萬怎麼都只少不多,
而我現在每年孝順父母的所有物品合計價值,
都趕不上這幾十萬的年利息。
所以從經濟收益上來說,我老爸老媽是虧大啦。
(按:當然萬一我有朝一日出人頭地,也許他們會有賺)
總之,在經濟收益上有賺的可能性,大約在30%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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